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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保税再制造生产的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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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保税再制造生产的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财联社10月29日电,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通知提出,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具体内容包括: ①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加强部门间离岸贸易数据信息合作共享,强化数据和信息服务。 ②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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